陳氏續指,新業主為區內上車客,以198萬元購入上述單位作自住用途。據了解,原業主開價200萬元,雙方議價約1次後,最終以198萬元成交。原業主於1978年以8萬元入市,持有單位約34年,成交帳面賺190萬元,單位升值約24倍。